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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试行)

一、为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杜绝和减少教学工作中的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二、按照教学与管理的不同环节,教学事故分为课堂教学(A)、考试与成绩管理(B)、教学管理(C)、教学保障(D)四类。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分为三个级别:Ⅰ级为重大教学事故,Ⅱ级为严重教学事故,Ⅲ级为一般教学事故(详见附表一)。

三、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和影响报告教务处。教务处查实后,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附表二)。并依据本方法对事故级别和责任人提出初步认定和处理意见。Ⅰ级事故由教务主管院长核定,处理意见经院长办公会讨论,由学院行文通报。Ⅱ级事故由教务主管院长核定,教务处行文通报。Ⅲ级事故由教务处核定,由教务处行文通报。

四、对教学事故责任人,视其事故级别和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Ⅰ级教学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给予记过处分,扣发当月考核奖,取消2年评优评先资格,2年内不得晋升职称;事故责任人认识较差的,调离教学岗位或予以解聘。

Ⅱ级教学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给予警告处分,扣发当月考核奖的50%,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1年内不得晋升职称;同一人员一学期内累计发生两次Ⅱ级事故的,按一次Ⅰ级教学事故处理。

Ⅲ级教学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当月考核奖的20%,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一人员一学期内累计发生两次Ⅲ级教学事故的,按一次Ⅱ级教学事故处理。

五、事故责任人如对教学事故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向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课堂教学类(A)

事故级别级别jibie

jibie

级别

序号

事 由

Ⅰ

A1

在教学过程中散布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不健康、低俗内容。

A2

教师无故缺课、停课或者变相停课。

A3

因工作失误,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或使学生受重大伤亡。

A4

辱骂、报复学生或对学生实施体罚。

A5

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分班或合班上课,请人代课。

Ⅱ

A6

迟到、提前下课或中途离开10分钟以上。

A7

实习、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上课时间(实习间)无故离开10分钟以上。

A8

因任课教师自行更换上课地点,导致上课延迟10分钟以上。

A9

未按教学进度要求,舍弃(或脱下进度)学期课程内容1/4以上。

A10

按计划应布置作业或实验的整个学期中未布置作业或实验报告。

A11

无教案上课。

A12

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向学生发放教学参考资料,擅自为学生代购教学用具。

A13

因工作失误,造成财产损失1000元以下。

Ⅲ

A14

提前下课或上课迟到10分钟以内。

A15

老师上课时间无故离开10分钟以内。

A16

开学后一周内,任课教师未制定出教学进度计划。

A17

整个学期对学生作业不批改不检查或批改量少于1/3。

A18

上课不考勤,未带教案等教学文件。

A19

教师在上课时使用手机接打电话。

A20

课堂教学中其它违规现象。



考试与成绩管理类(B)

事故级别

序号

事 由

Ⅰ

B1

教师在考场帮助学生舞弊。

B2

试卷印制、传送过程中故意泄密。

B3

与命题有关人员故意泄密考试内容。

B4

教师评卷故意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

B5

考试评分后遗失试卷,成绩未登录。

B6

丢失在校生考试成绩1个班以上。

Ⅱ

B7

监考教师缺席。

B8

试卷命题严重出错、出卷人未发现,或审查发现2年内出现重卷,致使考试无法进行或重考。

B9

考试时发现试卷短缺或分发错误,致使考试推迟或无法进行。

B10

监考教师放松监考,听任作弊现象发生或发现作弊而不上报。

B11

考毕收回试卷的份数与参加考试人员不相符未及时发现。

B12

试卷命题不及时,影响考试按期进行。

B13

考试评分后遗失试卷,成绩已登录。

B14

考分报出后因批改失误需要更改成绩占参考学生人数10%以上。

B15

试卷印制、传送过程中因工作失误,导致考试无法进行。

B16

丢失在校生考试成绩一个班以内。

Ⅲ

B17

监考教师迟到、早退、影响考场秩序。

B18

监考教师擅自离开考场和在考场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B19

监考教师未按规定清场或清场不彻底,未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

B20

考试后教师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成绩表和试卷质量分析表。

B21

考分报出后因批改失误需要更改成绩占参考学生人数10%以下。

Ⅰ-Ⅲ

B22

因工作失职,造成其他意外情况,影响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类(C)

事故级别

序号

事 由

Ⅰ

C1

审查不认真,漏发、错发学生资格证书或毕业证书。

C2

出具与事实违背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证明。

C3

因工作失误,一学期造成霉烂、缺损、遗失教材价值总额3000元以上。

C4

因教材征订工作失误,导致开学后教材缺少占所用教材种类20%以上。

Ⅱ

C5

因漏通知或错通知造成无教师到课堂,致使学生空等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

C6

因教材征订工作失误,导致开学后教材缺少占所用教材种类10%~20%。

C7

因工作失误,一学期造成霉烂、缺损、遗失教材价值总额1000-3000元。

C8

教学调度通知不当,造成教学秩序混乱,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Ⅲ

C9

因安排不当造成教室使用冲突,未能在接报后15分钟内妥善解决。

C10

因漏通知或错通知造成无教师到课堂,致使学生空等15分钟以内。

C11

因工作失误,致使监考教师未到场或考场监考教师不足。

C12

教师调课被批准,而受理者未转告,致使学生空等15分钟以上。

C13

教学任务未及时落实,致使课程无法开出。

C14

上课二周内学生名单未送达任课教师。(学生处一周内已将名单给教务处)

C15

因工作失误,单课教材错购或需报废,价值(以原价计)在3000元以内。

C16

因工作失误,一学期造成霉烂、缺损、遗失教材价值总额1000元以内。

C17

因教材征订工作失误,导致开学后教材缺少占所用教材种类10%以内。

Ⅰ-Ⅲ

C18

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其他意外情况,影响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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